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以书
面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9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唐宏、李东红、陈守忠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各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5,453,170.77 元,同比降低 8.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22,151.98 元,同比降低 44.50%。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75,565,752.35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为:
1、公司非独立董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或津贴,非独立董事仅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年人民币 8.4 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除此之外,公司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或福利。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所处岗位、工作成绩、工作年限等方面综合确定。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
授予第一期获授期权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获授期权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董事罗华先生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季
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由周泽湘先生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授权董事长周泽湘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周泽湘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联董事周泽湘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