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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1

*ST长方: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2-07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近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关注到“致长方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康铭盛全体员工、供应商、经销商的公开声明”(以下简称“《公开声明》”)及“康铭盛工会及全体员工致长方集团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关于请求及时制止王敏滥用控制权损害康铭盛全体员工利益的函》”(以下简称“《函》”)在网上流传,上述文章内容严重失实,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为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针对上述事项澄清如下:

    1、经询问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内容,其回复如下:“ 南昌光谷账面
仅有一笔江西银行并购贷款,截至2022年6月余额为2.5亿元,以本公司持有的长方集团1.18亿股股份为质押,加上其他担保措施,目前抵质押物能够全额覆盖贷款余额,不存在“暴雷”一说。

    《函》及《公开声明》中所提及的‘鑫旺资本、光电产业基金、邓氏兄弟等的第三方的巨额债务和兜底承诺’均系混淆视听的无稽之谈。鑫旺资本对长方集团的投资乃其独立的投资行为,本公司对其不存在任何债务或兜底承诺等。南昌光谷光电产业基金乃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的3亿元投资为股权投资,而非债权投资。本公司与邓氏兄弟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正在审理中,根本未构成本公司之‘债务’。”

    2、公司作为持有康铭盛99.96%股份的股东,有权选举和更换其董事、监事,
康铭盛股东决议免除李迪初的执行董事、陈璟监事的决定合法有效,李迪初和陈璟作为康铭盛的职员理应执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康铭盛股东决议合法有效,工会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明确规定,工会主要权利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与企业协商劳动合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工会开展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康铭盛工会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董事会撤销任免康铭盛管理人员的相关决议。

    公司严正要求康铭盛工会要维护职工利益,不要聚众进行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不要因此影响社会稳定。

    3、免除李迪初康铭盛执行董事及陈璟监事职务有利于维护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自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多次与康铭盛执行董事及其管理团队就加强对康铭盛管控等事宜进行交涉,李迪初至今仍未向公司移交康铭盛的管控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指出公司对子公司康铭盛管控、康铭盛存货管理、康铭盛销售与收款、康铭盛信息系统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康铭盛管理团队突然提出存在约 1.68 亿未入账大额返利。上述事项造成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李迪初不配合公司调查委员会工作、拒不履行关于分红的股东决议,执行董事李迪初与监事陈璟亦拒不执行公司召开康铭盛股东会要求,监事陈璟在对子公司康铭盛的日常审查监督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康铭盛存在的问题并向公司报告,执行董事李迪初和监事陈璟已不能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再适合担任康铭盛执行董事职务及监事职务,故公司决定免除李迪初执行董事、陈璟监事的职务。

    4、公司出售惠州工业园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为确保处置价格的公允性,公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惠州长方工业园进行评估,公司亦与多个受让意向方就出售惠州长方工业园的价格、交易条件等方面进行了磋商,惠州长方工业园最终处置价格是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经过市场多方对比询价,并择最高价及具备履约能力的买家而确定的交易价格。

    公司处置闲置机器设备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司在进行招投标前邀请市场多家厂商到公司现场查看拟处置的设备并进行询价,了解各种机器设备市场情况,
同时经过公司多部门讨论后形成闲置机器设备处置方案。公司招投标时会向二手设备厂商广发送招标邀请书,邀请二手设备厂商进行投标,开标前会要求汇入保证金。开标时公司有财务、法务、审计、采购、行政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及公司高管参加,中标者为开标现场选取的投标价格中最高者。

    综上,公司处置闲置设备及惠州工业园的成交价格公允合理,且所得资金均用于公司运营,公司也未和南昌光谷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贱卖上市公司资产、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更不存在南昌光谷掏空上市公司行为。

    5、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中已明确说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关于提议出售坪山工业园系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据公司目前资产状况,考虑到未来公司发展,经充分讨论后的决定。公司管理层提出相关提案,后续在第三方评估价的基础上寻找意向买家,确定买家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

    7、关于分红,公司拟与康铭盛就往来款与康铭盛应向公司分红款抵销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若抵销后康铭盛应向公司支付分红款共计58,797,070.95元,康铭盛截至2021年末有4.9亿元的应收账款,不存在不具备分红条件的情形。

    8、经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及其兄弟不存在试图贿赂审计会计师情形,不存在威胁恐吓等。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就审计事项多次与公司沟通称康铭盛原管理团队不配合审计工作,公司亦与康铭盛原管理层多次发函要求其配合审计师工作,按大华审计师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已在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明确列明,系由于康铭盛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信息系统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公司对康铭盛管控存在重大缺陷。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9、公司调查委员会系公司董事会为撤销风险警示核实康铭盛相关事项而设立的,调查委员会成员不存在任何违规违法情形,李迪初为首的康铭盛原管理团
队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公司调查委员会工作,至今仍未向公司调查委员会提交任何资料,导致其工作停滞不前,未有丝毫进展。严重影响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工作进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说明及必要提示

    对于有关市场传闻,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解读,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同时,对于制造散布此类不实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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