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5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王敏先生、姜泽宇先生、梁涤成先生,独立董事阮军先生、方志刚先生及王寿群女士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