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兴运东路1号长方集团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7,601,7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7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06%。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29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64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94,9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04%;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86%;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1%。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64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94,9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04%;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86%;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1%。
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64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94,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804%;反对 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286%;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1%。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64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5%。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94,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80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196%。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64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94,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804%;反对 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286%;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1%。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643,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5%。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94,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80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196%。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64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94,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804%;反对 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286%;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1%。
8、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64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94,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804%;反对 1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286%;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1%。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担
保额度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833,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284,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0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643,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5%。
其中,中小股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