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现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补充内容如下:
一、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与惠州湾东智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东智谷”)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后续进展情况,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公司与惠州湾东智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东智谷”)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拟向湾东智谷转让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交易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因经营需要,湾东智谷的控股股东惠州市百利宏控股有限公司拟将意向交易主体变更为其控股子公司惠州市百利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宏创业投资”)。同时,公司按照《意向书》的约定收到的湾东智谷意向金已退回。
(3)现意向交易主体再次变更为广东百宏智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宏智远”),并签订了本框架协议。百宏智远为百利宏创业投资持股50%的子公司,与湾东智谷亦为关联公司,百宏智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框架协议中所述交易拟由公司负责对标的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