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9 号”文核准,公司向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000.00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7.60 元/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出具《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6]第 00033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止,发行人
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每股 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60,0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7,311,320.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688,679.24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652,688,679.24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62,563.22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14,823.67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2,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经 2012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17 年 7 月 1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设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建设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
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连
同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深圳龙岗支
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与建设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与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专户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 44250100007800000204 200,000,000.00 活期
岗支行 0
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337170100100254591 193,000,000.00 8,286,311.81 活期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1325730 150,000,000.00 49,499.53 活期
中信银行大龙城支行 8110301012900071122 110,000,000.00 19,899,104.40 活期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337050100100273407 --- 1,780.12 活期
北京银行北京大厦支行 20000029996600017445704 --- 0 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755916340910509 100,000,000.00
合计 753,000,000.00 28,236,695.8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详见
附件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附件一:《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268.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1.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234.3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563.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5.4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进度(%)(3)=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总额 (2)/(1)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以 PPP 模式为主的照明 是 54,268.87 20,034.56 0 11,915.65 59.48% 104.32 否 否
节能服务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21,000.00 21,000.00 --- 20,976.82 99.89% 是 否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股 否 24,400.00 0 24,400.00 100.00% 是 否
权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 否 --- 9,834.31 111.81 5,270.75 53.60% --- --- 是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5,268.87 75,268.87 111.81 62,563.22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75,268.87 75,268.87 111.81 62,563.22 -- --- 104.3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截止报告期末:以 PPP 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累计投资 11,915.65 万元,完成承诺投资总额的 59.48%,公司及其合作方尽最大努力通过投标获得相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关照明节能服务项目,但由于照明节能服务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项目整个投资周期内能够符合公司风险控制要求的合作方及项目非常有限,导致
体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远远落后于既定投资计划。因项目合作方收款困难,经多次实地了解情况,预计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计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