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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方集团: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长方集团: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4)。

    二、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相关说明

    现因公司经营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用于原辅材料采购及日常经营开支、支付供应 商货款等方面。

    三、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9 号”文核准,公司向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000.00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7.60 元/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出具《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6]第 00033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止,发行人
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每股 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60,0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7,311,320.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688,679.24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652,688,679.24 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2,563.2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823.67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

    3、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因公司经营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720万元。因此,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4、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6、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系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所需,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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