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兴运东路1号长方集团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9,440,1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0864%。其中:
1.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72,145,9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006%;
1.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294,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85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主持人宣布了会议议程,然后对议案进行了逐项宣读,与会全体股东逐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9,05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8,836,1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21%;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9,05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8,836,173股同意,
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9,05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8,836,1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21%;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9,05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8,836,1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21%;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8,836,1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21%;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9,05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8,836,1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00%;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迪初先生、聂卫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61,044,2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3%;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8,836,1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21%;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9,05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8,836,1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21%;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9,051,0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2%;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8,836,1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21%;反对389,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选举王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42,041,2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88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782,5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29%。
10.02选举江如练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18,916,2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33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782,5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29%。
10.03选举刘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42,041,23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