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先生的通知,李迪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丁会先生、聂向红女士于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831,400股(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占公司总股本的1.1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李迪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丁会先生、聂向红女士(丁会先生系通过与李迪初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聂向红女士系李迪初先生的妹夫聂卫先生的姐姐)。
2、增持目的:履行公司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宜中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3、增持方式:采用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详细情况: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股)
(元/股) 例(%)
丁 会 2019年05月23日 3,337,300 4.581 0.42
聂向红 2019年05月23日 4,336,800 4.564 0.55
聂向红 2019年05月24日 1,157,300 4.621 0.15
合计 8,831,400 4.578 1.12
二、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增持前持有股份 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李迪初 41,949,552 5.31 41,949,552 5.31
李映红 18,265,116 2.31 18,265,116 2.31
聂 卫 16,057,245 2.03 16,057,245 2.03
聂向红 256,915 0.03 5,751,015 0.73
李细初 8,424,515 1.07 8,424,515 1.07
唐秋南 8,047,460 1.02 8,047,460 1.02
丁 会 0 0 3,337,300 0.42
合计 93,000,803 11.77 101,832,203 12.8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交易中公司股东调整增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李迪初、李映红、聂卫、聂向红、李细初等29人承诺以不高于8元/股的价格通过二级市场择机购买公司股票,购买总金额不低于3.3亿元,本次增持是履行承诺义务。
2、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李迪初先生、丁会先生以增持公司股票为目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4、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