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先生的通知,李迪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细初先生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167,600股(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占公司总股本的1.0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李迪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细初先生(李细初先生和李迪初先生系兄弟关系)。
2、增持目的:履行公司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宜中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3、增持方式:采用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详细情况: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股)
(元/股) 例(%)
2018年12月14日 1,000,000 3.647 0.13
2018年12月17日 1,616,000 3.779 0.20
李细初
2018年12月18日 3,097,600 3.853 0.39
2018年12月19日 2,454,000 3.949 0.31
合计 8,167,600 3.807 1.03
二、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增持前持有股份 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李迪初 41,949,552 5.31 41,949,552 5.31
李映红 18,265,116 2.31 18,265,116 2.31
聂卫 16,057,245 2.03 16,057,245 2.03
聂向红 256,915 0.03 256,915 0.03
李细初 256,915 0.03 8,424,515 1.07
合计 76,785,743 9.71 84,953,343 10.7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交易中公司股东调整增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李迪初、李映红、聂卫、聂向红、李细初等29人承诺以不高于8元/股的价格通过二级市场择机购买公司股票,购买总金额不低于3.3亿元,本次增持是履行承诺义务。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