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达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复励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复励”)出
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上述股东于 2020 年 1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12,067,4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合计已达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德清复励 大宗交易 2020 年 1 月 9 日 4.59 2,067,462 0.29%
富春投资 大宗交易 2020 年 1 月 9 日 4.59 10,000,000 1.41%
合计 4.59 12,067,462 1.70%
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5,486,338 17.65% 115,486,338 16.25%
富春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486,338 17.65% 115,486,338 16.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德清复励 合计持有股份 2,067,462 0.29%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7,462 0.29%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自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为 2.67%。
本次减持后,富春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由 17.65%减少至 16.25%,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缪品章先生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权由 32.59%减少至 30.9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2、 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3、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本次大宗交易的交易对方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大宗交易受让的公司股份。
5、 因本次减持未预先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三、 备查文件
1、 《股份减持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