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2018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同意对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及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及进展情况
2017年3月14日,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票7,264,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5.73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
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实施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5月31日实施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
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8年3月14日届满,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发布《关于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后不设锁定期。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根据公司《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在存续期内,由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所持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14,166,494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公司《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修订稿)》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