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 ……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二十四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股份事项;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 ……
公司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 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免于提交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因股权激励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代为行使事项除外)。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因股权激励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代为行使事项除外)。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 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 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 ……
(六)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六)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出。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
出。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 ……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更公司形式;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
分之三十; 之三十;
…… ……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
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 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并保证其有足 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并保证其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董事: 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者或者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期;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
政处罚,或者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八)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其他情形。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任该候选人的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
(十)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 相关风险:
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监会行政处罚;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规定的其他内容。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
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
形的,相关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
司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
本条第二款第(七)项或者第(八)项情形
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
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
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
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
席人数。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应当在调查、获取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应当在调查、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文件情况和资料的基础上, 做出决策所需文件情况和资料的基础上,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 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上事项表示明确的个人意见。对所议事项有 市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在疑问的,应主动调查或者要求提供决策所 的风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
需的更充足的资料或信息。 并对所议事项表示明确的个人意见。对所
议事项有疑问的,应主动调查或者要求提
供决策所需的更充足的资料或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应当督促高级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