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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蓝盾:关于公司重整事项进展暨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0

*ST蓝盾:关于公司重整事项进展暨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ST蓝盾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3015            债券简称:蓝盾转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事项进展暨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

                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收到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中院”或“法院”)作
出的(2022)川 07 破申 3 号《决定书》及(2022)川 07 破申 3 号之一《决定书》,
绵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王海军。

    2、预重整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预重整能否成功及法院是否能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等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
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1、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向绵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书》等重整及预
重整申请材料。详情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绵阳中院作出的(2022)川 07 破申 3 号《决
定书》及(2022)川 07 破申 3 号之一《决定书》,绵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王海军。预重整期间,公司自行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责任主体不变,并接受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和监督,履行预重整相关义务。

    二、临时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临时管理人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王海军

  3、成员:庞晓春、舒金旭、方诗雨、刘楠、唐伟元、黄闻宇等

  4、联系地址: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 2 号楼 311 室

  5、联系电话:18924317605、17875575848

  6、管理人的职责:

  (1)全面调查公司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涉诉涉执情况并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2)执行案件移送破产重整审查时,应及时通知所有已知执行法院,中止对公司财产的执行程序;

  (3)在公司财产价值可能发生减损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4)经人民法院许可后公开遴选审计、评估、造价等中介机构协助工作;
  (5)监督公司的财产保管和企业运营,监督公司是否有违反预重整承诺、逃废债务、个别清偿等减损财产价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并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6)明确重整工作整体方向,组织公司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
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7)召集债权人会议、投资人与债务人会议等;

  (8)根据需要指导和辅助公司引进重整投资人;

  (9)审查公司是否具有重整价值以及重整可行性,根据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交终结预重整程序的申请或预重整工作报告,根据案件情况可向人民法院提请延长预重整期间的申请;

  (10)及时掌握与公司申请重整相关的重大信息,定期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工作进展,配合公司就有关舆情客观全面的作好释明、澄清;

  (11)其他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完成的工作。

    三、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绵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和临时管理人开展各项预重整工作,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持续完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
他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2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论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由于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目前仍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而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及最终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仍需要一段时间。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存在在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或者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之前就已经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川 07 破申 3 号;

  2、《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川 07 破申 3 号之一。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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