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4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 元。截至 2012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
金 39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243,336.50 元,募集资金净额 352,756,663.50 元。
截至 2012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京永验字(2012)第 21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5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5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24,610,2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7.96 元,用于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共募集配套资金 13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933,280.69
元,募集资金净额 112,066,719.31 元。
截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5]第 00020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1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股票 84,355,82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04 元,用于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共募集配套资金 1,099,999,997.12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818,457.34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57,181,539.78 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 证验字[2016]0050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538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3,8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53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81,132.0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24,518,867.92 元。
截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第 00048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专户利息收入)39,336.42 万元。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及专户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广州华炜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017.15 万元。公司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专户利息收入共 423.82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经项目)”)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0,262.56 万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共 93.1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3,820.8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51
万元。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59,999,997.12
减: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58,829,099.52
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161,128,409.96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897,700,689.56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0.00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30,293.08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4,604,863.40
减: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5,540,318.6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5,149.2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上的或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1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020900221000788 - 6,886.02 司法冻结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陵园西 3602013629200125442 - 14,116.19 司法冻结
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富力中 120905535110666 - 34,386.95 司法冻结
心支行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020900131400188 526,340,000.00 149,760.08 司法冻结
合 计 526,340,000.00 205,149.24
三、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