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4、2020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积极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争取尽快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5、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于 1993 年,
转制换证日期为 2013 年)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04 人
(7)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8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06 人
(8)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34,289 万元
(9)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07 万元
(10)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17 万元
(11)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 家
(12)主要行业: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等
(13)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7,526 万元
(14)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646 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小龙,于 2006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
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杨小龙自 2012 年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杨小龙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娟,于 2010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
并于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李晓娟自 2017 年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李晓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于 2002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
格,并于 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史春生自 2015 年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史春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小龙、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00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及
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9 年审计服务,2020 年度,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1 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其所具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请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相关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