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5843 号)。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32 人
(7)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47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21 人
(8)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9)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10)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11)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12)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13)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14)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晓辉,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 1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熊玲,2013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7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辉、熊玲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
行政监 中国证券监督 定书《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张晓辉、熊玲采取出具警
1 张晓辉 2021-3-23 管措施 管理委员会广 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监管局 2018 年、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函证
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
行政监 中国证券监督 定书《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张晓辉、熊玲采取出具警
2 熊玲 2021-3-23 管措施 管理委员会广 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监管局 2018 年、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函证
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
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
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
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00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及
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按时出具了各项专业报告,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相关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独立、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五)其他说明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