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5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4,610,2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17.96 元,用于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向张远鹏等 17 位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发行 17,371,930 股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向柯宗贵、柯宗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 7,238,305 股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用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补充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
需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共募集配套资金 13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933,280.69 元,募集资金净额 112,066,719.31 元。
截止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5]第 0002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1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向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汇通)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112,515,042.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31 元,用于支付本次交
易的股权对价。
截止 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已收到中经汇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12,515,042.00 元,
并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HW 证验字[2016]003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1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84,355,828 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04 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上市公司建设区域运营中心及信息安全产业园、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标的公
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截止 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共募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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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资金 1,099,999,997.12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818,457.34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57,181,539.78 元,
并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 证验字[2016]005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
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38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53,800.00 万元。截止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3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81,132.08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524,518,867.92 元。
截止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8]第 00048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户
广州天河工业园支行 44001470513053008733 115,000,00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销户
天河北支行 441167421018800002777 - -
合 计 —— 115,000,000.00 - ——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共 115,000,000.00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共 112,066,719.31
元相差 2,933,280.69 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费用 2,933,280.69 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节余
资金及专户利息收入共 4,238,189.44 元已于 2016 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开立的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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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销户
越秀支行 020900131400035 1,066,079,997.1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销户
富力中心支行 120905535110712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户
广州分行 69775181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户
广州陵园西路支行 3602013629200183473 -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销户
越秀支行 020900131400099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销户
天河北支行 441167421018800010875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销户
分行 5810000010120100061485 -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销户
越秀支行 020900131500025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销户
天河北支行 44116742101880001641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销户
富力中心支行 120907656010702 - -
合 计 —— 1,066,079,997.12 - ——
注:(1)募 集 资 金 初 始 存 放 金 额 共 1,066,079,997.12 元 , 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共
1,057,181,539.78元相差8,898,457.34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费用8,898,457.34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专户利息收入共931,883.01元已于2017-2019年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经汇通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和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开立的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