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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97 深市 *ST蓝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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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尚未实施回购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6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尚未实施回购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员工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4,000万元(含4,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72)。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期限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未能实施回购股份的原因公告如下: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期间还历经春节等节假日多个非交易日。因前述规定对公司回购股
票时间节点的限制,且基于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整体表现及公司相关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至2019年11月5日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整体表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进行股份回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