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6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2015年1月12日,为修订和完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本次发行所认购之上市公司股份完成登记手续之日起算,即2015年5月4日至2019年5月3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2015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远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56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张远鹏等17名交易对象发行17,371,930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38,305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公司向“蓝
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1,113,585股股份,发行价格为17.96元/股,已于2015年5月5日上市。
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该转增事项于201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1,113,585股增加为2,449,887股。
201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该送转事项于2015年10月14日实施完毕,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2,449,887股增加为4,899,77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票4,899,774股,持有股票数量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2%,未出现减持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5月3日届满,考虑到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有计划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审议通过,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延期6个月,即延长后的存续期至2019年11月3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持有人代表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书面授权决定是否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存续期内,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