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290名激励对象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22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89元/股。
4、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90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本次授出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总额 限制性股票 股本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1 张远鹏 董事 10 1.25 0.01
2 赵庆伦 董事 10 1.25 0.01
3 李德桂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10 1.25 0.01
4 黄泽华 董事、副总裁 10 1.25 0.01
5 谭晓燕 董事、副总裁 10 1.25 0.01
6 韩炜 副总裁 10 1.25 0.01
7 魏树华 财务总监 10 1.25 0.0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8 730 91.25 0.75
共283人
合计(290人) 800 100.00 0.82
注: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解锁时间安排: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比
例
第一个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20%
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20%
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锁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30%
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锁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 30%
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①锁定期考核指标
公司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②公司解锁日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的解锁日所在的会计年度,公司对每次解锁前一年度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值。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次解锁 2016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18亿元
第二次解锁 2017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31亿元
第三次解锁 2018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44亿元
第四次解锁 2019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59亿元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每年制定或修正每个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每个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性确定其权重及目标值。公司每年对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得出每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评等级与限制性股票解锁比例的对应关系如下:
考评等级 定义 可解锁比例
优秀 充分达成本职工作之效率及效果 100%
良好 工作表现符合本职所需 100%
合格 工作表现低于一般水平 80%
不合格 不适任现职 0
(二)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3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6年3月22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89元/股
3、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 占本次授出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总额 限制性股票 股本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1 张远鹏 董事 10 1.25 0.01
2 赵庆伦 董事 10 1.25 0.01
3 李德桂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10 1.25 0.01
4 黄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