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8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邱凯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1 关于选举邱凯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关于选举梁小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关于选举梁化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关于选举孙金妮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关于选举申劲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关于选举潘宇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2.1 关于选举章卫东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关于选举赵利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关于选举黄华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 年 3 月21 日上午 09:30 在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惠泉路 33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3 月 14 日,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邱凯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梁小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梁化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孙金妮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申劲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6 关于选举潘宇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章卫东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赵利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黄华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关于选举唐娜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 关于选举谭贵陵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4 日
附件 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凯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山
大学本科毕业。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兼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康复慢病事业部总经理兼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披露日,邱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邱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梁小明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EMBA,注册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生物技术产品质量控制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2010 年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兼任江西省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特聘专家。1993 年 11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质检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截至披露日,梁小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9,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48%。梁小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梁化成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湖
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厦门大学硕士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衢州恒顺化工有限公司会计,力飞车料(深圳)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抗感染事业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裁(外派财务总监)。其于 2021 年9 月入职华润博雅生物,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及财务总监。
截至披露日,梁化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梁化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金妮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
学本科毕业。曾任北京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成本专业、成本主管,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信息部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高级经理及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孙金妮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金妮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申劲锋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阳药科大学
本科毕业。曾任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后更名为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康复慢病事业部助理总经理兼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康复慢病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研发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研发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截至披露日,申劲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申劲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潘宇轩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毕业。曾任富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资经理兼风控经理,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潘宇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潘宇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卫东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
士学位。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江西省“赣鄱英才 555”人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名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分会副主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等。现任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章卫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章卫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利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协和医科大
学硕士,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博士。曾任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教授、药化室副主任,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河北省第九届政协委员,华北理工大学药学院客座教授。现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赵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利先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华生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