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81
吴 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6:00
时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夏永祥先生、王青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经全体董事推举,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万卫方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第五
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万卫方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万卫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万卫方先生(主任委员)、张建国先生、夏永祥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德瑞先生(主任委员)、夏永祥先生、王青先生;
3、提名委员会委员:夏永祥先生(主任委员)、万卫方先生、王青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青先生(主任委员)、万卫方先生、王德瑞先生。
上述委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国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建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伟新先生、李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沈伟新先生、李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伟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沈伟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霁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任霁月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1、万卫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1 月出生,EMBA
在读,高级经济师。1999 年 06 月至 2010 年 09 月任苏州市吴通通讯器材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0 年 0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万卫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0,181,2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万吉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1、万卫方先生:简历参见“董事长简历”。
2、张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1 月出生,重庆
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清华大学 EMBA 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就职
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移动系统支持部部长、移动市场策划部部长、PCS 产品总经理、UMTS 产品副总经理/总经理、GS M/ UMTS 产品总经理、方案经营一分部总经理兼第一营销事业部 CTO、总裁助理兼 FDD 产品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兼无线产品经营部总经理。张建国先生在通讯行业有 20 多年的管理工作经验和良好声誉,于 2018 年 9 月加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长助理职务。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
司董事兼总裁。
截至目前,张建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
张建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王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0 月出生,硕士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1 年 2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高级业
务经理、地区经理等职务。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江苏斯菲尔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无锡杰尔压缩机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5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江苏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无锡市联达新型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夏永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 06 月出生,经济
学硕士学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7 年 07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
2010 年 9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002367)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夏永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夏永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王德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 5 月出生,香港浸
会大学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民盟盟员。1980 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黎里镇油米厂员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吴江分所所长,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现任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德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德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