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8-105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和《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延长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延期,并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要素也相应作出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吴通控股于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1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内容。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成立“西藏信托-吴通控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该信托名定为“西藏信托-顺景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西藏信托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获得吴通控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内容。
西藏信托-吴通控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劣后级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募集不超过5,000万元的优先级资金,组成规模不超过10,000万元的本集合计划,用于购买公司股票。
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优先级份额按资产
管理协议的约定享有收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劣后级份额之前。劣后级份额根据产品运作情况享有扣除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收益及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的分配权。
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陆续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9,484,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成交均价为10.16元。至此,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4日。2017年7月11日,由于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计划因此获得现金分红474,220.20元(含税),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该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9,484,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所持股票尚未交易卖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4日,目前锁定期已结束;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即2016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8日。
二、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及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至2018年11月8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并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和《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要素进行相应的变更,具体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8日。根据《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对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24个月,
即至2020年11月8日止。
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名称以实际登记名称为准)名下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1日。截至本草案公告日,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
本次延期后,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西藏信托-吴通控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不再设锁定期。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持有份额
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各自持有的比例保持不变。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体包括:
1、持有人合法自筹资金(含股东借款、股东担保);
2、以员工持股计划为合法主体,通过对外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为标的,通过股票质押等方式向银行及第三方金融机构借款。
延期后的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西藏信托-吴通控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
延期后的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持有人合法自筹资金(含股东借款),偿还优先级份额的全部资金。偿还优先级份额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成为直接持股主体,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各自持有的份额比例保持不变。
(五)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延期后的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西藏信托-吴通控股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买卖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