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百纳千成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甲 2 号诺金中心 29 层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
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 317,562,94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306,474,64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4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9 人,代表股份数量 11,088,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数量 20,492,93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27%。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9,404,63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数量 11,088,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方刚先生、苏斌先生、魏霆先生、杨榕桦先生、董李娜女士与李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选举方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465,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395,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257%。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2)选举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32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51,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230%。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3)选举魏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32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51,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230%。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4)选举杨榕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32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51,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230%。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5)选举董李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32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51,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230%。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6)选举李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08,32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9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51,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4.9054%。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江伟先生、宋建武先生与李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选举江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393,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323,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1743%。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2)选举宋建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32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51,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230%。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3)选举李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32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51,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230%。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扩延先生与高志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选举任扩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369,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99,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0572%。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2)选举高志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7,321,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51,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230%。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3,272,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4%;
反对 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77,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9499%;反对 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股东方刚先生与李倩女士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345,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2%;
反对 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77,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9499%;反对 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股东高志丰先生作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6,500,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55%;
反对 1,06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4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同意 19,430,6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163%;
反对 1,06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8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6,500,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55%;
反对 1,06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4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430,6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4.8163%;反对 1,06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8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347,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2%;
反对 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