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20-022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
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录百纳”)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由于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累计发生额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因此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方案概述
1、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累计
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2、投资品种: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含)12 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定的投资额度、投资品种范围、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决策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投资理财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累计发生额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因此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投资存在的风险
(1)尽管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均属于较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公司也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相关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投资。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相关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选择投资时机和投资品种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负责审核银
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投资文件,必要时应咨询专业人士,提出投资参考意见,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2)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持续跟踪所投资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情况,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汇报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本次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核实;每个季度末应对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保荐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委托理财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该投资不影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升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投资期限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五、其他说明
前 12 个月内(2019 年 4 月 1 日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受托 产品
号 方名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称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1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10,000 2019-3-27 2019-4-26 3.2%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2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8,000 2019-4-3 2019-5-8 3.1%
收益
序 受托 产品
号 方名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称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3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13,000 2019-5-6 2019-6-12 3.5%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4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3,000 2019-5-8 2019-6-12 3%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5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5,000 2019-5-8 2019-8-6 3.3%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6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8,000 2019-6-12 2019-7-17 3.1%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7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5,000 2019-6-12 2019-9-10 3.4%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8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3,000 2019-6-19 2019-9-17 3.3%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9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5,000 2019-7-17 2019-10-15 3.3%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10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5,000 2019-9-25 2019-12-24 3.7%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11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5,000 2019-10-16 2019-12-27 3.7%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12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10,000 2019-12-27 2020-3-26 3.6%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13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5,000 2020-1-10 2020-5-13 1.1%-3.75%
收益
北京 对公客户结 保本
14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10,000 2020-4-2 2020-6-29 1.35%-3.6%
收益
序 受托 产品
号 方名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称
民生 挂钩利率结 保本
15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3,000 2019-8-15 2019-11-15 3.85%
收益
民生 挂钩利率结 保本
16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1,000 2019-8-28 2019-11-27 3.75%
收益
民生 挂钩利率结 保本
17 银行 构性存款 浮动 10,000 2019-9-11 2019-12-11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