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 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2、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136,529,0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6%。其中,国科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90,000,000 股,占持有股份数的 65.92%,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8%。上述股票质押事项有可能造成导致本次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国科实业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与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了《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国科实业拟向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指定机构、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科实业联合成立的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产数创基金”)转让其持有共计 128,00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2%)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权益(包括该等股份项下所有附带权益及权利)。上述交易完成后,信产数创基金持有公司 20.02%的股份,共计 128,000,000 股;国科实业持有公司 1.33%的股份,共计 8,529,042 股。
2021 年 7 月 25 日,国科实业与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南
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条款进行修
改,约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2021 年 9 月 30 日,国科实业与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南
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签署正式的股
份转让协议。
今日,公司接到国科实业的通知,国科实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任晖与信产数
创基金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签订了《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何任晖与河南信产数
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国科实业将所持公司 128,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0.02%)转让给信产数创基金,转让价格为 6.66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各方介绍
1、转让方
公司名称: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0YCN6JX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塔东路 7-6 号(4-5-1)
法定代表人:安阳
注册资本:118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1 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通信设备、汽车配件、橡塑制品、日用百货、文教用品、家具、沥青、燃料油、润滑油、石油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工品)销售;财务信息、企业管理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国科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36,529,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6%。
2、受让方
公司名称: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9KAJJB9W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太白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 MAX 世界港 1 号楼 20 楼 2
01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登记机关: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日,信产数创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880.00
2 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9.55% 26,000.00
河南省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3 公司 3.54% 3,120.00
4 漯河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8.41% 25,000.00
5 河南国科晟源科技有限公司 37.50% 33,000.00
(二)交易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或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6,529,042 21.36% 8,529,042 1.33%
国科实业 其中: 136,529,042 21.36% 8,529,042 1.3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信产数创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28,000,000 20.02%
其中: 0 0% 128,000,000 20.0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实际控制人):何任晖
1、股份转让
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所持上市公司 128,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 20.0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标的股份。
1.2 各方同意,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6.66 元,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
币 852,480,000 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1.3 甲方拟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及应收取的股份转让价款情况如下:
转让标的股份数量(股) 转让比例 股份转让价款(元)
128,000,000 20.02% 852,480,000
1.4 各方同意,如果本协议签署后至全部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交割手续(股份过户交割系
指证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文件,以下简称“过户登记手续”)前,上市公司发生
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
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等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
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
分红金额,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相应变化。
1.5 甲方所持的标的股份目前全部处于转让受限状态,相关质押/信用担保股份
数、债权方等信息一并约定在本协议附件一中。各方同意按照下述安排支付股份转
让价款、办理标的股份的解除质押/信用担保措施及过户登记手续等事宜:
(1)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首先,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负责取得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确认函》”)并向乙方提供原件,《东北证券确认函》内容包括有效还款账户(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还款账户”)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收到还款当日解除标的股份信用担保措施事宜;同时,甲方还应促使杭州丰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甲乙双方及其他相关方共同签署书面还款协议(以下简称“《杭州丰迎代偿协议》”),明确乙方代为偿还贷款以及杭州丰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在收到还款当日解除质押手续事宜的相关安排。
其次,在下列先决条件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东北
证券还款账户支付相应还款资金(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实际支付日前作出的书面确认为准;各方同意,还款资金应仅用于甲方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归还贷款并解除标的股份信用担保措施)且乙方应同步按照《杭州丰迎代偿协议》的约定代为偿还相应贷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向东北证券还款账户支付相应还款资金且同步按照《杭州丰迎代偿协议》代为偿还贷款的行为应当视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等额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a) 上市公司已公告标的股份转让事宜;
b)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取得深交所审核确认无异议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出具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或不予禁止的决定(以下简称“反垄断审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文件。
(2)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