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1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0年9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为林楠超、管一民、刘爱民。
4、本次董事会由副董事长崔万田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核查了公司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认为公司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35 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发行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
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79,258,37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7、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20,000.00 万元,即符合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1 办公场所投资 1,313.20 700.00
2 基于数据驱动的新一代 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 9,268.20 9,268.20
智慧医疗平台项目
3 开发支出 10,095.00 4,031.80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26,676.40 20,0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