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在北京市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
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霖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力建先生、王艳女士、吴琥先生,以及 2019 年度内离任的常明先生和黄振中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张海涛先生做的《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14.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0.9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4.41%。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总资产 171,415.71 万元,比年初下降 0.87%;归属
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680.32 万元,比年初增长 0.48%。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32,078.50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3,207.85 元,2019 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 1,378,870.65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4,386,257.19 元。
公司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 421,051,98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3,253,650股
后的 417,798,3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 0.1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4,177,983.3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同意公司向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19 年度审计费用 75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所处行业、自身经营特点、所处的发展阶段和面临的风险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
公司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了《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关联董事张海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林霖、于钦江、钱震斌、张力建、王艳、吴琥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雷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3:00 时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兴海路 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