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9-02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广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9,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26%)的股东沈广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63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广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沈广仟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沈广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2,6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4、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沈广仟先生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沈广仟先生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沈广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沈广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