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收到公司副总裁丁耀良先生的通知,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697.50 万元,不超过 700 万元。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副总裁丁耀良先生。
2、截至本公告日,丁耀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公告前的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与德赛诊断
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的原少数股东 DiaSys Diagnostic Systems GmbH、丁耀良、钱盈颖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丁耀良应自交割日后的三个月内,以等额于丁耀良在本次交易中可获得的全部收购价款的 30%现金(即:人民币 6,975,000 元),在公开市场上增持利德曼的股票”。
丁耀良先生基于履行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之相关条款约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 6,975,000 元,不超过
7,000,000 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丁耀良先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7、丁耀良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监管要求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丁耀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