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00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
月5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海涛先生提交的拟增持公司股份的书面通
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张海涛先生计划自2018年2月6日起6个月内,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公司副总裁张海涛先生。截止本公告日,张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3、增持方式: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6、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6日起6个月内。
同时增持不会在下列期限内进行:(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则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30日起至定期报告实际公告之日的期间内;(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增持人张海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
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张海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