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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飞利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0-08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杨惠超先生、李士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惠超,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出生, 1999 年毕业于北
京理工大学,获得硕士学位。1999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清华同方公司任工程师;2001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2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2 年至 2014 年 7 月就职
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湖北飞利
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飞利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产品部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惠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8%,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士玉,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出生,2007 年毕业于中国
管理软件学院计算机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8 年入职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至 2009 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中心任软件工程师职位;2009 年至 2016 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担任经理职位;2016 年至 2017 年,在东蓝数码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7 年至今,在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担任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士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200 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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