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1-103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 9,6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了投资理财业务,具体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再次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次理财投资在股东大会权限范围内,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
(1)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低风险且预计收益较稳定。
(2)券商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预计收益较高。
(3)信托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有一定风险但预计收益较高。
(4)其他类理财产品:计划购买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募、私募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预计收益较高。
公司拟选择的理财投资机构与本公司并无关联关系。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投资产品,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收益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
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此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等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