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1-096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本次划转后,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间接持有公司
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国有产权划转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重
大影响。
一、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26 日,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
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的通知,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市人
民政府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9 号)要求,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划转
基准日,将珠实集团 90%国有产权从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广州市人民政府。本次划转尚需办理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和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实施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二、关于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履行完毕的情况
2021 年 5 月 27 日,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承诺不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二、针对本公司所属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市政院”)与苏交科工程咨询业务(市政、水务领域)存在相近业务的情况,
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本公司与珠实集团产权关系的工作部署,调整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为珠实集团控股股东,在未来二十四个月内消除广州市政院与苏交科存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本公司具备履行本承诺的能力,并将严格履行本承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亦不会因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
四、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珠实集团的控股股东且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珠实集团之控股股东,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履行完毕。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划转后,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3、本次划转尚需办理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和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