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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8-22

苏交科: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的有关规定,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与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73号《关于核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符冠华、王军华及苏交科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4,600万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9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13元/股。

  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公司股票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4,76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98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15年5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现金分红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03元/股,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2015年5月22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衡验字(2015)00045号《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5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362,58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369,38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6,800,000.00 元),该股款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5月22日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城北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01280120210022898)。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1,150,000.00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1,430,00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3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根据该决议,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将本次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南京银行城北支行,账号:01280120210022898)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开户行:南京银行城北支行,账号:01280120210021887),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实际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不存在差异。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与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65号《关于核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99,77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经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1月1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0,479,555股。

  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以《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554,950,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990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099,772股,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9.81元/股调整为19.69元/股。

  2017年5月9日,公司以《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560,928,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9114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9.69元/股调整为19.55元/股。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数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5,099,772股调整为不超过45,422,737股。

  2017年6月20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92号《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6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参与本次认购的2位认购对象:符冠华、六安信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17,289,746股,本次新增股本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014,534.30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人民币 6,760,290.69元,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331,254,243.61元。该股款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江 东 门 分 理 处 基 本 账 户 ( 账 号 :
4301013909100055340)。2017年6月22日,上述股款从基本账户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虹桥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650,000.0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0,604,243.61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5,099,7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801.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该决议,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6月29日分次将本次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南京银行虹桥支行,账号: 0139240000000220)转入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实际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不存在差异。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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