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4-078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中铁瑞威
基础工程有限公司8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或“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946.00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0,041.60万元(合计人
民币13,987.60 万元)收购北京中铁瑞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瑞
威”)85%股权;
2、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收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股权收购存在管理风险、人员流失风险。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2026号”《关于核准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
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6,000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30元(“元”指“人
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740,949,150.00元。公司本次筹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73,295,000.00元,本
次超募资金总额为567,654,15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出具天衡验字(2011)1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0,000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
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2、经公司2012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7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2012年12月18
日,公司已将该17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经公司2012年7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6,360,000.00元收购杭州华龙交通勘
察设计有限公司7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4、经公司2013年1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412,000.00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
5,103,000.00元(合计人民币25,515,000.00元)收购甘肃科地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7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5、经公司201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0,000元用于提前偿还
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6、经公司2013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526,400.00万元及自有
资金人民币2,473,600.00元(合计人民币6,000,000.00元)收购江苏三联安全
评价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7、经公司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0,000元用于提前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8、经公司2014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990.30万元收购厦门市
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83.58%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为了完善主业的市场布局,扩大市场份额,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
实际业务经营需要,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并进行了
必要的尽职调查后,编制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中铁瑞威基础工程
有限公司85%股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拟使用超募资金3,946.00万元和自有资金
10,041.60万元(合计13,987.60万元)收购中铁瑞威85%股权。
公司的超募资金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未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三、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