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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温州宏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1-023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陈晓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一切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获得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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