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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教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三盛教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三盛教育        公告编号:2020-016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 1.1 亿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使用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使用额度

    在不超过 1.1 亿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的额度范围内,进行结构性
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结构性存款的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事前评估结构性存款的种类,谨慎选择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不影响公司的资金安全,控制风险。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需要;

    2、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超过 1.1 亿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的额度范围内进行结构性存款。

    六、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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