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三盛教育 公告编号:2019-098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6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3.25万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14.05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37人,实际授予数量为279.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374,306,455股的0.75%。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年11月21日。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摘要的议案》。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 7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更新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
(三)2019 年 7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8 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授予价格:5.93 元/股
(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62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3.25 万股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
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214.05 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37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279.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37,430.6455万股的0.75%。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的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张辉 董事、总经理 25.00 8.95% 0.07%
徐楚 副总经理 20.00 7.16% 0.05%
谢丰威 副总经理 20.00 7.16% 0.05%
管红明 财务总监 10.00 3.58% 0.03%
杨玉英 副总经理、董 10.00 3.58% 0.03%
事会秘书
核心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194.20 69.56% 0.52%
(技术)骨干人员(32 人)
合计(37 人) 279.20 100.00% 0.75%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
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X) 公司层面标准
系数(P)
首次授予的限 2019 年营业收 X≥87,182.91 万元 1
制性股票第一 入达到 2018 年营业收入≤X<87,182.91 万元 0.8
个解除限售期 87,182.91 万 X<2018 年营业收入
元; 0
首次授予的限 2020 年营业收 X≥103,034.35 万元 1
制性股票第二 入达到 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孰高≤X<
103,034.35 万 103,034.35 万元 0.8
个解除限售期 元; X<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孰高
0
首次授予的限 2021 年营业收 X≥118,885.78 万元 1
制性股票第三 入达到 2018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孰高≤X<
118,885.78 万 118,885.78 万元 0.8
个解除限售期 元。 X<2018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孰高
0
注:若 2019 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大于 2020 年业绩考核目标 103,034.35 万元,则当 2020
年实际完成业绩超过 2019 年实际业绩时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为 1,未超过 2019 年实际业绩时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为 0;若 2020 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大于 2021 年业绩考核目标 118,885.78
万元,则当2021年实际完成业绩超过2020年实际业绩时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