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三盛教育 公告编号:2019-096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8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93.25 万股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19 年 11 月 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股)
张辉 董事、总经理 25 4.17% 0.07%
张昌楠 副董事长 10 1.67% 0.03%
徐楚 副总经理 20 3.33% 0.05%
谢丰威 副总经理 20 3.33% 0.05%
管红明 财务总监 10 1.67% 0.03%
杨玉英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10 1.67% 0.03%
核心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骨干人员(56 人) 398.25 66.38% 1.06%
预留 106.75 17.79% 0.29%
合计(62 人) 600.00 100.00% 1.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 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①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X) 公司层面标准
系数(P)
首次授予的限 2019 年营业收 X≥87,182.91 万元 1
制性股票第一 入达到 2018 年营业收入≤X<87,182.91 万元 0.8
个解除限售期 87,182.91 万 X<2018 年营业收入
元; 0
首次授予的限 2020 年营业收 X≥103,034.35 万元 1
制性股票第二 入达到 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孰高≤X<
103,034.35 万 103,034.35 万元 0.8
个解除限售期 元; X<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孰高
0
首次授予的限 2021 年营业收 X≥118,885.78 万元 1
制性股票第三 入达到 2018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孰高≤X<
118,885.78 万 118,885.78 万元 0.8
个解除限售期 元。 X<2018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孰高
0
注:若 2019 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大于 2020 年业绩考核目标 103,034.35 万元,则当 2020
年实际完成业绩超过 2019 年实际业绩时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为 1,未超过 2019 年实际业绩时公
司层面解锁系数为 0; 若 2020 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大于 2021 年业绩考核目标 118,885.78 万
元,则当 2021 年实际完成业绩超过 2020 年实际业绩时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为 1,未超过 2020
年实际业绩时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为 0。
(2)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①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X) 公司层面标准
系数(P)
预留授予的限 2019 年营业收 X≥87,182.91 万元 1
制性股票第一 入达到 2018 年营业收入≤X<87,182.91 万元 0.8
个解除限售 87,182.91 万 X<2018 年营业收入
期 元; 0
预留授予的限 2020 年营业收 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