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赵国栋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14:00 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赵国栋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本次征集投票权完全是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汇冠股份
股票代码:300282
法定代表人:解浩然
董事会秘书:海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汇冠大厦5层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电话:010-84573455
传真:010-84574981
互联网地址:http://www.irtouch.com
电子信箱:dm@irotuch.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16年11月11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78号)。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国栋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赵国栋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1年1月-2013年3月,
任国金证券研究所行业分析师;2013年4月-2014年5月,任宏源证券研究所高
级行业分析师;2014年9月2015年3月,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秘书长,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9月至今,
任汇冠股份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近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17次会议,对《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11月25日(9:00-11:30、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征集。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的附件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汇冠大厦5层
收件人:杨玉英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电话:010-84573455
传真:010-8457498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着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赵国栋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国栋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议案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2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 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
权日、限售期
1.5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与行权安排
1.7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1.9 实行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
权的程序
1.10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1.11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形的处理
议案2 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