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0 日(现
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冯红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徐宏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顾群为公司第四五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卢晓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赵秀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杨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非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曾会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刘江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刘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黄妙淼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徐喜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议案中,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四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通知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2、3 均为等额选举
提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6)人
1.01 非独立董事冯红涛 √
1.02 非独立董事徐宏斌 √
1.03 非独立董事顾群 √
1.04 非独立董事卢晓健 √
1.05 非独立董事赵秀丽 √
1.06 非独立董事杨晗 √
2.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2.01 独立董事曾会明 √
2.02 独立董事刘江涛 √
2.03 独立董事刘渊 √
3.00 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妙淼 √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徐喜喜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12 月 8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登记地点: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汉江路 5 号 1 号楼 5 楼)。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2 月 8 日 16:30 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 5 号 1 号楼 5 楼,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凡、徐喜喜
电话:0510-85259761
传真:0510-85258772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 5 号 1 号楼 5 楼,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028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79;投票简称:和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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