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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华昌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3—017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昌达”)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 8 人(其中白俊峰、李金昊、严本道、姚毅、郑春美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德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裁陈泽先生所作的《公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 2022 年度公司董事
会有效履行了自身职责,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能,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公司 2023 年工作计划。

  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徐立云先生、孔德周先生、卢雁影女士、严本道先生、姚毅先生、郑春美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 2022 年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
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 2022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当前的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整体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支付 2022年度审计费 185 万元,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德富先生、陈泽先生、窦文扬女士、白俊峰先生、李金昊先生、赵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严本道先生、郑春美女士、竹怀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严本道、郑春美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竹怀宏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董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董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项目融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3 亿元(含 3 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启用该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的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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