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ST华昌 公告编号:2021—102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1-083),股东颜华持有的 2,400,000 股首发后限售股被拍卖,该笔
股份第一轮拍卖结果为流拍,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二
次拍卖暨司法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上述股份启动二次拍卖流
程。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查询“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获悉,上述股份
二次拍卖已竞拍成功,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基本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被司法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一大股东 所持股份总 的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 拍卖人 拍卖
名称 及其一致 数(股) (股) 比例 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行动人
2021年8 2021年8 广东省普 司法
颜华 否 44,350,790 2,400,000 5.41% 0.42% 月12日10 月13日10 宁市人民 诉讼
时 时 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总持股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拍卖
股东 持股数 数占公 拍卖数量 拍卖日期 拍卖结果 (含本次即 股份占公司
名称 量(股) 司总股 (股) 将被拍卖)数 总股本比例
本比例 量(股)
40,000,000 2020年5月10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0年5月11日10时止
8,309,158 2020年7月30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0年7月31日10时止
7,600,000 2020年9月8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0年9月9日10时05止
26,400,000 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0年11月17日10时止
200,000 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0年11月17日10时止
41,950,000 2020年12月10日10时至 二次拍卖已流拍
2020年12月11日10时止
颜华 44,350, 7.70% 6,600,000 2021年1月22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164,059,058 28.50%
790 2021年1月23日10时止
10,000,000 2021年1月29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1年1月30日10时止
7,000,000 2021年1月29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1年1月30日10时止
7,000,000 2021年1月29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1年1月30日10时止
6,599,900 2021年3月1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1年3月2日10时止
2021年6月25日10时至 首次拍卖已流拍
2,400,000 2021年6月26日10时止
2021年8月12日10时至 二次拍卖成交,
2021年8月13日10时止 未交割
合计 164,059,058 - - 164,059,058 28.50%
截至本公告日,颜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350,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
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为44,3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8%,其处
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数为44,350,79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100%。
二、本次司法拍卖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
本次拍卖系张海彬与颜华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颜华持有的公司 240 万股
股票进行的拍卖。
本 次 司 法 拍 卖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阿 里 拍 卖 ·司 法 ” 网
络 平 台 (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三、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张海彬通过竞买号 A5432 于2021/08/13 10:00:00 在普宁市人民法
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颜华持有的华昌达股票【证券代码:300278,数量:2400000 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8899200(捌佰捌拾玖万玖仟贰佰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 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普宁市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股权交割将导致颜华所持股份数将相应减少,但其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将在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之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拍卖股权交割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3、本次拍卖竞买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