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1-038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华昌达”)、股东颜华与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乾”)、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创”)的债务纠纷诉讼,已经由湖北省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案件已判决生效。本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12
月 19 日、2018 年 2 月 1 日/3 月 23 日/4 月 9 日/5 月 28 日、2019 年 3 月 18 日
/7 月 12 日/7 月 29 日、2020 年 1 月 10 日/10 月 15 日就该诉讼进展情况在巨潮
资讯网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111、2018-014/030/035/061、2019-028/073/081、2020-001/146)。2020 年 1 月、12 月,公司与湖北天乾及武汉国创就本案判决后的偿付时间、金额及方式等相关事宜达成和解,签订了和解
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和解协议”),并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2 月 4
日、1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天乾、武汉国创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天乾、武汉国创签署和解协议的补充公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天乾、武汉国创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012/181)。该和解事项已需经由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现就上述事项近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2021 年 3 月 23 日 , 公 司 通 过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获悉,2020 年 12 月 28 日,湖北天乾与武
汉国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湖北天乾将(2019)鄂民终 687 号《民事判决书》
所确认的其对华昌达享有的债权全部转让给武汉国创,标的债权现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案号为(2019)鄂 01 执 1854 号。
2021 年 2 月 4 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转让债权事项裁定如
下:
变更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2019)鄂01执1854号案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本公司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和解事项产生实质影响,公司将按照法院裁定后的债权方进行债务清偿,具体清偿方案将按照上述审议生效后的和解协议约定进行。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监督工作,并从最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及利益的角度出发,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依据法院判决对上述案件计提或有负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就以上案件计提或有负债 2.15 亿元。2020 年度,公司在判决的基础上计提了预计负债 0.29 亿元,后鉴于公司与武汉国创就本案的和解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且法院已就本案强制划扣公司资金 454.35 万元,债务金
额发生调整,公司将预计负债冲回 0.64 亿元,即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根据调整后的债务金额调整计提或有负债 1.79 亿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
将在此基础上新增计提或有负债 203.6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详细以 2020 年年度报告披
露为准。公司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