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0—083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暨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欢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王欢玲女士计划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43,668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具体情况详见
以上公告。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王欢玲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王欢玲于 7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0 股,其累计减持股
份数量已过半(累计减持股数占减持计划总数 50.0834%),且其累计持股变动
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欢玲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华昌达 股票代码 30027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股)
A 股 2020 年 6 月 11 日 597.18 1.0000%
至 7 月 24 日
A 股 2020 年 7 月 27 日 1.00 0.0017%
合 计 - 598.18 1.001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000.00 6.70% 3,401.82 5.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 6.70% 3,401.82 5.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2020-049),王欢玲女士计划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划 11,943,668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
截至本公告日,其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981,800
股,减持数量已过半(累计减持股数占减持计划总数 50.0834%)。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委托人、受 本次委 后按一致
托人名称/ 身份 托前持 占总股本 行动人合
姓名 股比例 价格 日期 比例(%) 并计算比
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是□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欢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后,王欢玲仍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2、王欢玲女士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披露的相关承诺,减
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减持计划中拟减持数量的剩余股份将择期进行。
3、王欢玲女士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王欢玲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欢玲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