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19—085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胡东群及监事步智林、李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监事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裁胡东群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6,639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632%);公司监事步智林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35,361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730%);公司监事李军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983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07%),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公司股份暨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公告》,公司监事步智林在减持计划期间内累计减持 300,000 股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监事减持公司
股份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裁胡东群在减持计划期间内累计减持 644,500 股本公司股份;公司监事李军在减持计划期间内累计减持 123,900 股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述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步智林 集中竞价 2019 年 3 月 8 日 10.5 300,000 0.0501%
胡东群 集中竞价 2019 年 3 月 12 日 10.7 644,500 0.1077%
李军 集中竞价 2019 年 3 月 12 日 10.6 123,900 0.0207%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4,141,446 0.6920% 3,841,446 0.6419%
通过石河子德梅柯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9,783,178 1.6347% 9,783,178 1.6347%
步智林 接持有
合计持有股份 13,924,624 2.3267% 13,624,624 2.27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5,362 0.1730% 735,362 0.12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06,084 0.5190% 3,106,084 0.5190%
直接持有股份 3,906,558 0.6528% 3,262,058 0.5451%
通过石河子德梅柯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36,463,459 6.0928% 36,463,459 6.0928%
胡东群 接持有
合计持有股份 40,370,017 6.7456% 39,725,517 6.63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6,640 0.1632% 332,140 0.05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9,918 0.4896% 2,929,918 0.4896%
直接持有股份 495,932 0.0829% 372,032 0.0622%
通过石河子德梅柯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4,628,337 0.7734% 4,628,337 0.7734%
李军 接持有
合计持有股份 5,124,269 0.8562% 5,000,369 0.83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983 0.0207% 83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1,949 0.0622% 371,949 0.0622%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减持股份总数均在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上述人员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等相关公告。
2、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胡东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步智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李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