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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海联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61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
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
费 3,529.17 万元;致同为本公司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同行业 2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高虹、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华博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1)签字项目合伙人:高虹,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华博,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8 万元,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3 万元。2024 年度审计收
费较上一期费用 75 万元增长 4%。

  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致同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有关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具备相关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四)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五)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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