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77 深市 海联讯


首页 公告 海联讯: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监事的公告

海联讯: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监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海联讯: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监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

            暨增补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或“公司”)于 2024 年3 月 22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楼未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楼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楼未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楼未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就楼未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楼未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人数空缺 1 人。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卫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卫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沈卫勤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沈卫勤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此之前,沈卫勤女士将继续履职。辞职生效后沈卫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就沈卫勤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董事、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发来的《提名函》,提名王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庆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提名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对王琳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孙庆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琳女士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孙庆红女士的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非独立董事楼未女士、监事会主席沈卫勤女士发来的《辞职报告》;

  2、公司控股股东杭州资本发来的《提名函》;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琳,女,1985年8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财务风控部副总经理、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杭州市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分管集团财务管理和投资运营版块工作、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琳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孙庆红,女,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浙江昆仑控股集团审计总监、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等。现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审计主管、杭州市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庆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孙庆红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